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李克强主持 栗战书汪洋赵乐际韩正出席 王沪宁讲话
■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际出发,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 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党全国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
■ 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要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要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要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本报北京11月17日电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11月16日至17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际出发,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党全国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
李克强主持会议。栗战书、汪洋、赵乐际、韩正出席会议。王沪宁作总结讲话。
习近平在讲话中强调,我们党历来重视法治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进行研究,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党中央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又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展。
习近平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重点抓好的工作提出了11个方面的要求。
习近平强调,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国际国内环境越是复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越是繁重,越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巩固执政地位、改善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依法治国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通过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
习近平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习近平指出,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既要立足当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又要着眼长远,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促进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长期性的制度保障。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同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
习近平强调,要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都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就包括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
习近平指出,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有效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才能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在统筹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的实践中,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我们要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坚持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
习近平指出,要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要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实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要积极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涉外法治等重要领域立法,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法律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以良法善治保障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习近平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要率先突破,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要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普法工作要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特别是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要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习近平指出,要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要继续推进法治领域改革,解决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要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司法制约监督,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加快构建规范高效的制约监督体系。要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
习近平强调,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要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要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有效应对挑战、防范风险,综合利用立法、执法、司法等手段开展斗争,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尊严和核心利益。要推动全球治理变革,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习近平指出,要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确保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要教育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
习近平强调,要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全面依法治国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习近平指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变革,必须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加强理论思维,不断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取得新成果,总结好、运用好党关于新时代加强法治建设的思想理论成果,更好指导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
李克强在主持会议时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全面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取得的成就,深刻阐明了深入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系统阐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科学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了战略部署,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是指导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献。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会议精神转化为做好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推进法治建设的思路举措,转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生动实践,不断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
王沪宁在总结讲话中表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高屋建瓴、视野宏阔、内涵丰富、思想深刻,体现了深远的战略思维、鲜明的政治导向、强烈的历史担当、真挚的为民情怀,是指导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献。要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切实在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中加以贯彻落实。
中央宣传部、生态环境部负责同志,北京、上海、浙江、广东4省市党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作交流发言。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同志,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政协有关领导同志等出席会议。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委员,各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全面依法治省(区、市、兵团)委员会主任,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军委机关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来源:《人民日报》( 2020年11月18日)】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
习近平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夯实中国之治的制度根基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全面部署。我多次说过,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实践证明,通过宪法法律确认和巩固国家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并运用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保障了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稳定性。
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凝聚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要着重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宪法规定了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要进一步推进党的领导入法入规,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转化为法律法规,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强化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第二,用法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要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使法律及其实施有效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力。
第三,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完善法律规范、法治实施、法治监督、法治保障和党内法规体系,汲取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吸收借鉴人类法治文明有益成果,坚决抵制西方错误思潮错误观点影响,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第四,更好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以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检验法治建设成效,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逐步实现国家治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
第五,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研究谋划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和法治队伍建设长远规划,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推动东中西部法治工作队伍均衡布局,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事关司法公正高效权威。要抓好改革任务落地见效,真正“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要教育引导农村广大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积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要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推进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工作,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坚持顶层设计和法治实践相结合,
提升法治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效能
法治建设的中长期目标,要统筹考虑国际国内形势、法治建设进程和人民群众法治需求,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相协同。我们要不断完善顶层设计,不断创新和深化依法治国实践。
随着时代发展和改革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对科学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的要求越来越迫切。我们要在坚持好、完善好已经建立起来并经过实践检验有效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前提下,聚焦法律制度的空白点和冲突点,统筹谋划和整体推进立改废释各项工作,加快建立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
执法司法公正高效权威才能真正发挥好法治在国家治理中的效能。要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提升执法司法的质量、效率、公信力,更好把社会主义法治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法治建设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只有全体人民信仰法治、厉行法治,国家和社会生活才能真正实现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当前,一些领导干部还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领导干部心中无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是法治建设的大敌。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强化法治意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制度执行的表率。法治的根基在人民。要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夯实依法治国社会基础。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加大对公德失范、诚信缺失等行为惩处力度,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和社会秩序。
60多年前,我们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同和支持,成为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提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受到各方普遍欢迎和高度评价,被载入联合国一系列决议。我们要乘势而上、顺势而为,坚定维护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核心的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为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这是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2月5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讲话的一部分。
【来源:《求是》杂志 2020-11-15】
习近平谈全面依法治国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这些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必须长期坚持、不断丰富发展。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全面依法治国决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必须坚持实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形成法律,通过法律保障党的政策有效实施,确保全面依法治国正确方向。
——2018年8月24日,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保证了人民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
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也保证了人民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这是我们的制度优势,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区别于资本主义法治的根本所在。
——2014年10月23日,习近平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在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问题上,必须向全社会释放正确而明确的信号,指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统一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认识和行动。
——2014年10月,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总抓手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涉及很多方面,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这个总抓手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依法治国各项工作都要围绕这个总抓手来谋划、来推进。
——2014年10月,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是一个有机整体
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是一个有机整体,关键在于党要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要坚持依法行政。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者各有侧重、相辅相成,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主体,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要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
——2018年8月24日,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必须以宪法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2018年8月24日,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必须坚定不移推进法治领域改革
解决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必须坚定不移推进法治领域改革。要紧紧抓住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完善立法体制,提高立法质量。要推进严格执法,理顺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制度安排。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2018年8月24日,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要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来把握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的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要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来把握,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同其他3个“全面”的关系,努力做到“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2015年2月2日,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各级党政机关和每一位领导干部、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要增强法治观念、法律意识
各级党政机关和每一位领导干部、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要增强法治观念、法律意识,坚持有法必依,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让人民群众在日常生产生活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徇私枉法的要严肃问责、依法惩治。
——2015年3月8日,习近平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广西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
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动全党全国一起努力,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上不断见到新成效。
——2015年2月2日,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综合新华网相关资料)
【来源:党建网微平台 2019-12-09】
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中国建设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的一个重要成果,就是首次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
这是继习近平强军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外交思想之后,在全国性会议上全面阐述、明确宣示的又一重要思想。
会议强调,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法治建设步履坚实
“法者,治之端也。”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出发,把全面依法治国摆在党和国家工作中的突出位置,以前所未有的决心、举措和力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进行研究,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制定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路线图、施工图。
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新任务,明确到2035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要基本建成。
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党中央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法治中国建设迈入系统协同推进新阶段。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作出专门部署,法治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更加彰显。
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展。
——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加强
党中央顺应时代要求和人民意愿,从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修改宪法的重大决策,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的宪法权威。
——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完备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坚持立法先行,紧紧抓住立法质量,积极推进重点领域立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趋完善。
——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解决政府职能越位、缺位、错位,使职能边界日益清晰、权力配置更趋合理、治理水平不断提升,为社会经济环境注入新活力,不断释放法治建设新红利。
——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
政法机关为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承诺不懈努力,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
——法治社会建设迈入新阶段
法治信仰浸润人心,全民守法的氛围日益浓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法治社会新风扑面。
——法治服务保障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法治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引领、规范、保障作用越来越突出。从抗击疫情到推动改革,从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到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成效显著。
——法治工作队伍坚强有力
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大大提升,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从什么样的实际出发?
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际出发,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前一段时间,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就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三个“新”要求:要深刻认识新发展阶段,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要着力构建新发展格局。这三个“新”是我们学习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指引,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把握的客观实际。
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对我国“十四五”时期和未来15年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战略部署,提出要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法治建设的中长期目标,要统筹考虑国际国内形势、法治建设进程和人民群众法治需求,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相协同。
“十四五”时期新发展阶段,我们要不断完善顶层设计,不断创新和深化依法治国实践。要在坚持好、完善好已经建立起来并经过实践检验有效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前提下,加快建立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推动和保障“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和国家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应该怎么做?
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重点抓好的工作提出了11个方面的要求。
一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二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三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四要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五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六要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七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八要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九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十要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十一要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到2035年“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这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擘画的法治蓝图。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这一宏伟蓝图一定能够实现!
来源:综合自《求是》、新华网、人民日报、光明日报
(策划:李艳玲 赵雁)
【来源:求是网 2020-11-22】
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
近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全面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取得的成就,深刻阐明了深入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系统阐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科学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了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高屋建瓴、视野宏阔、内涵丰富、思想深刻,体现了深远的战略思维、鲜明的政治导向、强烈的历史担当、真挚的为民情怀,是指导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献。
我们党历来重视法治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进行研究,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党中央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又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展。实践充分证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凝聚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在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个根本问题上,我们要树立自信、保持定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党全国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外部环境出现更多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十四五”时期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这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阶段,在我国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要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际出发,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奋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认真学习领会、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不断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我们就一定能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
【来源:《人民日报》( 2020年11月19日)】
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
——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南。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变革,必须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加强理论思维,不断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取得新成果,总结好、运用好党关于新时代加强法治建设的思想理论成果,更好指导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从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全面回顾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历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用“十一个坚持”系统阐述了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和战略部署,深入回答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视野宏阔、内涵丰富、思想深刻,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体现了深远的战略思维、鲜明的政治导向、强烈的历史担当、真挚的为民情怀,是指导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献。这次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主题重大,意义重大,最重要的是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大事。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国,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在这一过程中,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内涵丰富、科学系统的思想体系,为建设法治中国指明了前进方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展,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
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就其主要方面来讲,就是习近平总书记在这次会议重要讲话中精辟概括的“十一个坚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这“十一个坚持”,既是重大工作部署,又是重大战略思想,我们必须深入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切伟大的实践,都需要科学理论的正确指引。全党全国要把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方面和全过程,更好转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生动实践。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不断开创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来源:《人民日报》( 2020年11月20日)】
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
“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深刻指出国际国内环境越是复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越是繁重,越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巩固执政地位、改善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万山磅礴,必有主峰。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在、幸福所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我们不知还要爬多少坡、过多少坎、经历多少风风雨雨、克服多少艰难险阻。应对和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和挑战,关键在党。在坚持党的领导这个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原则问题上,全党全国必须保持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丝毫不能动摇。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通过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我国宪法确认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确认了党在国家政权结构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地位,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全面依法治国题中应有之义。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就包括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
人民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要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使法律及其实施有效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既要立足当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又要着眼长远,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促进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长期性的制度保障。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同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人。要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这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这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目标任务的关键所在。奋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我们就一定能团结带领人民完成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
【来源:《人民日报》( 2020年11月21日)】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深刻指出,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有效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才能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强调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我们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这同不断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这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我们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依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有序推动复工复产,全国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我国成为疫情发生以来第一个恢复增长的主要经济体。实践充分证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凝聚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提升法治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效能,就一定能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逐步实现国家治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
“法者,治之端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要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继续推进法治领域改革,解决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治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但国际环境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上升。我国不断发展壮大,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法治建设的中长期目标,必须统筹考虑国际国内形势、法治建设进程和人民群众法治需求,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相协同。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要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有效应对挑战、防范风险,综合利用立法、执法、司法等手段开展斗争,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尊严和核心利益。要推动全球治理变革,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在统筹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的实践中,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坚持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不断把社会主义法治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我们就一定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来源:《人民日报》( 2020年11月22日)】
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
法治不仅要求完备的法律体系、完善的执法机制、普遍的法律遵守,更要求公平正义得到维护和实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强调要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司法制约监督,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我们党追求的一个非常崇高的价值。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明确“不论处在什么发展水平上,制度都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强调“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抓好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依法纠正一批重大冤假错案件,扎实推进平安中国建设,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良法善治成为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根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显著提升。
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要把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贯穿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进人民心田。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要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继续推进法治领域改革,解决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着力破解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加快构建规范高效的制约监督体系,坚守公正司法的底线,坚持维护人民权益,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要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要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擘画了我国未来发展蓝图,在提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原则时明确“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的内容,在提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时明确“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的任务。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奋力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
【来源:《人民日报》( 2020年11月23日)】